
去年年底受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撰写中药类专利时,王磊董事长问我:中药类专利,如何能写出中医的特点?
我说:就按西医的要求来,找到药材中真正发挥药效的化学组分,写化学组分。
王磊董事长说:我了解这种写法,但我们是中医,我们如何写出中医的特点?
我一时竟不知如何回答,半天挤出个理由:《专利法》最早就是由西方制定的,没办法,得按人家的游戏规则来。
说实话,这个理由也并不能让我自己满意,脑子里一直挂着这个想法,直到一则新闻——《柳叶刀》首次发布中药双盲试验:“中风醒脑方”与安慰剂无显著差异——让我似乎找到了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
网上关于这个结论的争执蛮多的,很多中医支持者回应说:中医不需要双盲实验来证明。
但我认为这种观点不对——恰恰相反,我认为双盲实验其实才是最能证明中医疗效的一种科学实验方式。
因为双盲实验不是看西医所提倡的各种分子原子机制通路,双盲实验就是单纯的验证效果——这不正是中医想要的吗?
我又找来原论文来读,认为该论文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1、该论文中的实验对象,并未按照中医的理论区分“患者的证型”。
无论什么样的疾病,都要根据患者的证型来选药,无论是内科病还是外科病,无论是急性病还是慢性病,皆如此。急性脑出血,也不例外。
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中风病急性期的基本证型有风痰阻络证、风火上扰证、痰热腑实证、痰热内闭证、痰蒙清窍证和元气败脱证。
不同的证型有不同的治疗方药,风痰阻络证是化痰通络汤加减,风火上扰证是天麻钩藤饮加减,痰热腑实证是星蒌承气汤加减···等等。
但该论文中的双盲试验,却没有区分入组患者的中医证型。
中医治病有一个原则叫做“三因制宜”,也就是因时、因地、因人来制定治疗方案。
例如,来自陕西地区的研究显示:急性脑出血的证型与患者的体质密切相关,阴虚质人群就是阴虚阳亢,痰湿质人群就是痰风互结,血瘀质人群就是血瘀证;广东地区的急性脑出血最常见的证型是痰热腑实证和风痰火亢证;而新疆地区的急性脑出血最常见的证型是肝阳上亢证。
这些研究表明: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出现急性脑出血时,中医证型不一样。证型不一样,相应的治疗策略也应该不一样。
回到该论文,其实验对象纳入了所有“脑出血的患者”,而中风醒脑方只治疗其中的一部分的阳明腑实证的患者——所以最终会导致整体效果不显著。
如果能够按照中医的理论精准锚定证型,双盲实验是没有理由做不出来阳性结果的。
2、该论文并未贯彻科学“实事求是”的精神。
在亚组里有两组数据显示出来差异,但是论文中却不认可。
一组70多对70多的,论文认为样本量太小,所以可能是个假阳性,不予认可;400多对400多的差异显著,论文又说分成了三组,数据被稀释了,然后稀释后的数据做不出显著,所以也不予认可。
说实话,这种强行不认可的认定方式,确实有失科学“实事求是”的精神了。
如今,再回答王磊董事长之前的那个问题,我思考的答案是:“中医专利,可以在说明书实施例中纳入中医的证型标准,以此来体现中医的特点。”
我的这段心路历程还让我有了另一层面的感悟:目前中医所遭受的广泛质疑,不恰恰给了广大中医学习者、从业者和爱好者机会吗?发论文啊,纳入中医证型的筛选,双盲实验一定能做来阳性结果。
有想起一个故事——
学生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赫伯特·西蒙: “西蒙教授,为什么我们研究了那么多成功企业的管理案例,总结出了那么多管理理论和原则,但还是无法保证一个企业获得成功?这说明管理学还不够科学吗?”
西蒙回答:“这正说明了管理学的用武之地和进步空间。”
中医目前遇到的境况,正说明了中医的用武之地和进步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