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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页 > 研究文章 > 如何定义“最好的律师”?(二)

书接上回。

我亲历的另一个真实的案例是朋友给我引荐的,在柳州做汽车配件的一家企业。

早就听朋友说,这家企业自主研发的产线将整个行业原本的生产效率提升了将近三倍,是真正的有技术。

一进工厂,就感受到了这家公司的不同:厂房内热火朝天,机床轰鸣,工人们各司其职,井然有序。

少见的蓬勃朝气。

刚坐下,朋友就开始极力“推销”我们律所在知识产权方向的优势,建议客户采用我们山亦白律所给他们做全面的专利布局申请。

听完朋友的滔滔不绝,客户黄总却表示对申请专利进行保护的意向不大。

朋友有些急了:“咱们自主研发的生产线这么有优势,为什么不申请专利保护?不担心同行仿造吗?

整个过程中,我都在仔细聆听朋友和黄总的交流,没有说话。

当黄总再次简单的回应:“同行基本做不到”后,我接过话,说:

“我能明白黄总的意思。

对于黄总企业目前的状况而言,确实没有申请专利的必要。“

朋友转头惊讶地看着我。

我也转头向朋友解释说道:“从一家企业的角度来看,你首先要想到,企业申请专利的目的是什么?

最直接的目的,无疑是防止同行或后来者仿造企业的产品,进而实现对该技术垄断和定价的目的。

但对于黄总现在真在做的事情,要实现这一目的,专利可能要排到第三甚至更靠后的位置了。

你看,如果一个后来者想要做黄总同样的生意,要建这么大的厂房并采购这么大体量的生产线设备,其巨额的资金投入就是第一道坎儿。

但是,即使投入了巨额的资金,具备了这样的生产能力,短期内想获得终端客户的信任,拿下这么大量的订单,也是一道难过的坎儿。

这两道坎儿足以阻断同行或后进者仿造产线的动力了。

所以,确实正如黄总所说的那样,目前就该产线申请专利确实不是特别紧急的事。”

黄总听完笑着对大家说:“王律师是懂我的意思的。”

而后,黄总闲聊说:“前不久新闻报道比亚迪要求供应商将价格降低10%,批评声音很多。

但这其实是汽车配件行业的常事——不单单比亚迪这样,其他车企也这样。

当年也正是因为我们的车企厂商要求我们进一步降低价格才倒逼我们去研发去提高产线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进而才有了现在的这几条高效产线。”

黄总来了兴致:“你看我们的产线效率,确实有优势。

前不久,我们的一个车企厂商领导带着两个印度人来参观学习,想要购买我们的产线呢。”

我一听来了精神,赶紧问:“那后来呢?谈成了吗?”

“没呢。我也不懂英语,也不知道后面怎么对接。”

我信心满满的说:

“黄总,如果方便的话,我愿意帮你促成这件事。

我英语很好,并且我的一个好朋友长期在印度有自己的业务,熟悉印度的市场环境和游戏规则。

我有信心利用这些优势条件,作为咱们企业的律师代表促成此事。

黄总也很兴奋,连说:“那敢情好啊!这是件双赢的好事啊!”

于是,我顺理成章的成为企业的中方律师代表和印方对接此事。

上期讲了自己的案例后,我的一个同行朋友对我说,“你讲的案子看似风轻云淡,实则上对一个人的认知要求极高。一个人想要做到这样,应该怎么做?”

我想了想,给朋友说了三点:

第一,对一个难解问题的解决方案,可能来自于问题之外的其他地方。

首先你要跳出问题本身,其次你至少要了解专业之外的其他领域。

多培养自己的好奇心,对视野之外的事物,采取开放态度。

第二,从实际出发,拒绝教条主义。

当向导而不是当警察的思维方式,视为自己与其他律师竞争之中的最大优势。

不要说不,总是想其他办法。

最后,认真做每一件事情。

做好事情本身,其实比任何市场推销都有效。

共勉。